近日,位于合肥市蜀山區小廟鎮工業聚集區的一家制造企業,由于危險廢物存儲不規范,被合肥市蜀山區生態環境分局處以10萬元罰款。這也是今年9月1日新《固廢法》正式實施后,蜀山區依法開出的首張罰單。
日前,合肥市蜀山區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在執法中發現,小廟鎮安徽金銳鋁幕墻制造有限公司危險廢物貯存庫內未張貼危廢相關制度、危廢產生的環節及危險特性等事項,同時存在危廢包裝物未貼標簽,未分類擺放等違法行為。
針對發現的問題,蜀山區生態環境分局要求該企業立行整改,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對該企業作出罰款拾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下一步,蜀山區生態環境分局將持續開展清廢行動,對固體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實施全過程監管,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行為。
小貼士: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和舊版相比,新《固廢法》對法律責任專章進行了擴充完善,加大了對固廢管理不合規的處罰力度,增加了企業的違法成本。除了對新增內容設定了相應罰則外,還普遍提高了違法行為的處罰金額,最高可罰至500萬元,并且增加了按日連續處罰、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執法措施,這些嚴格的法律責任變化值得企業特別關注。